提问

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政府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中有哪些责任?

大律师网 2021-02-22    人已阅读
导读:老年人因为其体力及精力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出行时普通楼梯及厕所已经无法满足其需要了,早好是能连续扶手且平缓的楼梯,厕所最好是坐便同时还应当有扶手,这些都是老年人宜居环境的细节体现,我国人口结构已经逐步走入老龄化阶段,对于老年人宜居环境的建设已经刻不容缓。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老年人宜居环境”的相关内容,那么,什么是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政府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中有哪些责任?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什么是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政府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中有哪些责任?

  世界卫生组织2007年颁布《全球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指南》之后,美国的纽约、英国的曼彻斯特和伦敦、意大利的乌迪内等一些城市纷纷响应,并制定了相关指标来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设。一些城市以《指南》为依据,提出建设包含社区与公众参与、住房、公共空间与交通、健康与社会服务等全方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制定城乡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建设适老性的公共设施、服务设施、医疗卫生和文化设施,实施无障碍建设,国家要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政府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中有哪些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推进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

  安全是指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中,确保各种涉老工程的设计和建设要严格遵循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应急预案。便利是指老年居住活动空间要合理布局,方便使用。舒适是指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要兼顾质量和生态环境,有高品质的室内居住空间和积极健康愉快的室外活动空间。实现安全、便利和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需要遵循“建设规范化”“居住亲情化”“环境友好化”的理念,根据我国国情,重点深入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和老年温馨家庭建设。

政府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中有哪些责任?

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政府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中有哪些责任?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需要政府统一领导规划、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是科学规划,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老年人的特点,统筹考虑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并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完善涉及老年人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加强相关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六十三条规定,国家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建筑物、居住区等,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三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四是监督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五是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的开发,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