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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的量刑标准有何规定?恶势力主犯最低判几年?

大律师网 2021-05-06    人已阅读
导读:最近几年我国开展的扫黑除恶已经得到了很大的进展,那么恶势力的量刑标准有何规定?恶势力主犯最低判几年?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有什么区别?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恶势力的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恶势力的量刑标准有何规定?恶势力主犯最低判几年?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恶势力主犯最低判几年?

恶势力的量刑标准有何规定?恶势力主犯最低判几年?

  恶势力主犯最低判七年,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恶势力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有什么区别?

恶势力的量刑标准有何规定?恶势力主犯最低判几年?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我国没有“黑社会”,而只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总体而言,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同时具备四个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即“组织特征”;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即“经济特征”;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即“行为特征”;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即“危害性特征”。

  “恶”是指恶势力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

  其中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指符合恶势力全部认定条件,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犯罪组织。

  三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第一,成员组成存在区别。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结构较为严密,有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较之黑社会性质组织略为松散,有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和其他成员,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

  恶势力的结构组织更为松散,有纠集者和其他成员,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此外,恶势力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而黑社会这方面是较为明确的。

  第二,经济来源不同。

  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明显的经济特征,即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有经济实力,恶势力一般无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恶势力犯罪集团介于两者之间,经济特征存在,但没有黑社会那么明显。

  第三,行为特征不同,实施犯罪行为的次数和种类存在差别。

  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种类和次数更多,更具有组织性的特征,经济性特征也较为明显。比如诈骗、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等经济犯罪行为。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形成需要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恶势力的“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至少应包括1次犯罪活动。

  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但也包括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主要以暴力、威胁为手段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恶势力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认定组织性质之后的法律后果不同。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一类单独的犯罪,是必须与当事人所从事的其他组织犯罪或个人犯罪进行数罪并罚的;恶势力或者恶势力集团不是单独的犯罪行为,但对于恶势力和恶势力集团所从事的犯罪行为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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