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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1-05-21    人已阅读
导读:在加盟一个公司或者店铺产业的时候一定要想好这个产品或者产业能不能给你带来收入不要盲目投资,那么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中介加盟遭受损失如何维权?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1、定义不同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而公司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2、注册不同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无需公司章程,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则需要公司章程。

  3、承担的责任不同

  个体工商户对外承担的就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对外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优惠政策不同

  个体工商户只能申请小规模纳税人,且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而有限公司公司则可以申请到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指没有按照约定完成出资,需要向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介加盟遭受损失如何维权?

个体户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未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1、加盟商要求依法撤销合同。

  加盟商应首先考虑合同内容的约定,认真查看合同条款的约定,是否与总部的实际情况相符,如不相符,加盟商可以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在一年之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退还加盟费和保证金并要求赔偿加盟商的损失,比如租金损失和装修损失等。注意:要求依法撤销合同的期限是1年,过期不侯。

  2、加盟商要求依法解除加盟合同。

  在合同签订后,履行期间,总部收取加盟费后,拒不履行其经营指导等合同和法律义务,且总部的拒不履行主要义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加盟商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部分加盟费、权益金、保证金以及货款并要求总部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损失。当然,如果加盟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已经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首先适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另外,加盟商如果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虽然合同并无约定解除条款,总部也不存在违约行为,加盟商依然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还部分加盟费、保证金等,但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加盟商要求依法认定合同无效

  由于特许商总部不具备依法从事特许经营的条件(比如两店一年、比如商标权等),而导致合同无效的,加盟商可以依法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总部依法退还加盟费、权益金、保证金、管理费、知识产权使用费等费用,退还货款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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