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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构成什么罪?会怎么处罚?

大律师网 2021-06-21    人已阅读
导读:在刑法中,冒充警察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摇撞骗罪。日常生活中,通过新闻我们会看到不少招摇撞骗的行为,那么招摇撞骗会怎么处罚?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冒充警察构成什么罪

冒充警察构成什么罪?会怎么处罚?

  冒充警察执法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

  在对本罪进行立案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的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是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如果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出于虚荣心,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都不构成本罪。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的金额与量刑标准是什么

冒充警察构成什么罪?会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犯本罪的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冒充警察构成什么罪?会怎么处罚?

  (一)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称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

  (二)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在社会上的威信,也会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招摇撞骗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此处的非法利益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如果行为人仅仅是出于为了耍威风、满足虚荣心而自我炫耀,并无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不成立本罪。

  (四)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三种情况:

  1、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某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另一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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