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不买房的情况下,是能取出来的。法律规定,下列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先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2、初步审核:银行审核资料,若是通过了,银行会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3、担保审核:借款人提供该类的资料,审核通过了才可进行下一步;4、转移材料、签订合同:担保中心将审核资料送回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合同;5、借款人等待贷款发放。
1、按偿还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月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50%。2、按缴存余额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