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是需要跨市或者跨省行使的,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不会超过三十天。如果是特殊情形,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不会超过九十天。在换拍照期间的临时牌照有效期不超过十五天。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汽车临时牌照,最多能申请3次21天。
1、临时号牌根据各地规定不同,使用期限最长可到30天。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决定。2、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3、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天。临时车牌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临时牌照不超过期限可以出省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5: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综上所述:在本省行驶,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出了本省行驶,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 临时行驶车号牌分为两类:
1:“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蓝色底纹)只能在行政辖区内行驶,也就是在本地行驶。
2:“跨行政辖区临时移动使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黄色底纹)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行驶。
另外需注意的是:从2011年1月1日起,根据公安部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临时行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应当同时粘贴两张临时行驶车号牌。
3:1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窗玻璃左下角。如果临时行驶车号牌不“粘贴”在挡风玻璃上,警方将对车主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