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对资产重整计划有何决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对重整计划进行审议和表决。在债务人提出重整计划后,法院会召集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按照各自的债权类别进行投票。只有当超过半数的债权人同意,并且这些债权人的债权总额超过全体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时,重整计划才能通过。这意味着债权人会议的决定直接影响重整计划是否能够实施。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应当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2. 第八十四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通过。”
3. 第八十五条规定:“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重整计划的,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会议。”
资产评估机构在重整计划中承担什么职责?
资产评估机构在企业重整计划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资产评估:评估机构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公正、准确的评估,以确定其真实价值。这是制定重整计划的基础,因为重整计划通常涉及到资产的处置、重组或抵押。
2. 提供专业意见:评估机构需要根据评估结果,为企业和法院提供关于资产价值的专业意见,帮助决策者理解资产状况,制定或调整重整策略。
3. 保证公平性:在重整过程中,评估机构需确保所有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如债权人、股东等,都能基于公正的资产估值进行谈判和决策,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公平。
4. 法律责任:如果评估结果存在重大错误或误导,评估机构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必须严格遵守评估程序,确保评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第78条规定,在重整程序中,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其中涉及到资产的处理和分配,这就需要资产评估机构的参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该法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活动时应遵循的原则和程序,以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3. 《企业破产重整、和解、清算中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这份由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行业指导文件,详细规定了在企业重整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工作流程和标准。
以上是资产评估机构在重整计划中的基本职责和相关法律依据,具体操作可能会根据个案情况有所变化。
债权人会议在资产重整过程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其决定权体现在对重整计划的审议、表决以及对执行过程的监督上。这种机制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重整计划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温馨提示〗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关注大律师网,3万+注册律师每天为您提供实用的法律干货。遇到棘手的法律问题?点击一对一快速咨询律师,他们将从专业角度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