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发现丈夫喜欢同性(即男同性恋行为)可以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丈夫的同性恋行为可能严重影响夫妻感情,但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在我国,因为一方是同性恋而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尚无判决离婚的先例。同时,如果女方要求男方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性恋并不属于婚姻中“有过错”的行为,所以女方的离婚及赔偿请求可能得不到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隐瞒性取向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即公民在从事法律行为时,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就不属于违法。我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三种无效婚姻的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而隐瞒性取向并不属于这三种情形之一。
因此,无论性取向如何,只要双方自愿登记结婚,该婚姻就是有效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隐瞒性取向是正确的做法,双方在婚姻中应该坦诚相待,建立在诚实和信任的基础上。如果因为性取向问题导致婚姻出现矛盾或问题,双方应该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或者选择和平分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以上是关于“发现丈夫喜欢男的可以起诉离婚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