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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时,配偶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大律师网 2024-04-18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在遗产继承中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并有权分割财产。这不仅基于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配偶基本生活保障的体现。

遗产继承时,配偶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遗产继承问题上,法律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的分割。即使没有遗嘱,配偶也享有法定的继承份额。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共同财产,那么配偶还拥有对共同财产的一半所有权,这部分不计入遗产分割。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子女能挑战父母遗嘱分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有权对父母的遗嘱提出挑战或者异议,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如果遗嘱在制定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误导或者其他影响立遗嘱人真实意愿的情况,子女可以主张遗嘱无效。其次,如果立遗嘱人在制作遗嘱时精神状态异常,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子女也可以质疑遗嘱的有效性。再者,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剥夺了无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生活保障,子女也有权提出异议。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子女并非无条件可以挑战父母的遗嘱分配,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遗嘱的制定存在上述问题。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由法院判断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充分保障了配偶在遗产继承中的权益,配偶有权参与遗产分割并享有法定份额。如果涉及共同财产,配偶更有一半的所有权。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配偶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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