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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数额在刑法218条中如何界定?

大律师网 2024-04-25    人已阅读
导读:刑法第218条主要涉及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和量刑,其中的“犯罪数额”是指通过侵犯著作权非法获取的经济利益或者造成的经济损失。界定犯罪数额对于判断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以及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数额在刑法218条中如何界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8条规定,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违法所得数额”即为犯罪数额,通常包括非法销售的收入减去成本等合理支出的部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8条:

“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218条关于犯罪数额的判定有何司法解释?

刑法第218条规定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相关内容,其中犯罪数额是确定行为人刑事责任轻重以及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关于犯罪数额的判定,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1. 整体认定原则:犯罪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销售侵权复制品的全部所得或者可得利益计算,而非仅计算单次或部分交易金额。这是因为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具有连续性和整体性,其社会危害性应以其整体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衡量。

2. 实际销售额计算:实际销售额是指行为人销售侵权复制品实际收到的价款总额。在计算时,应将所有已售出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额累加,包括已经实际收取的货款以及虽未实际收取但已达成交易意向并能确定的货款。

3. 未遂部分的计算:对于尚未销售但已经制造完毕或购入待售的侵权复制品,如果能够查清其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可以根据该价格计算其价值,计入犯罪数额。如果无法查清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则可根据同类合法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估价。

4. 共同犯罪的处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各行为人的犯罪数额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实际参与销售的侵权复制品数量等因素分别计算。如果难以区分各自犯罪数额的,可以按照共同犯罪的整体数额,并结合各行为人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确定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5. 扣除合理成本:在计算犯罪数额时,一般不扣除行为人为制造、购入或销售侵权复制品所投入的成本。但若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或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扣除成本有利于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可以适当扣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六条对“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等犯罪数额标准进行了具体量化规定,为司法实践中判断犯罪数额提供了明确依据。刑法第218条关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犯罪数额的判定,既要遵循整体认定、实际销售额计算、未遂部分计算等原则,也要考虑共同犯罪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同时参考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确保对犯罪数额的认定准确、公正,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界定犯罪数额在刑法第218条中的关键在于确定侵权行为的经济收益,这需要通过调查取证来确定。同时,还需考虑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以便综合评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证据来判断犯罪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或“巨大”的标准,从而决定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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