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执行: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解除与赔偿: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情况紧急: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给付之诉:将来提起的诉讼必须是给付之诉,即申请人对未来案件提出的请求权具有给付财产的内容。
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分期付款协议在法律上是具有约束力的,但前提是合同主体必须有足够的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需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不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在分期付款合同中,双方需明确规定每次付款的金额、日期、方式及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如有一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另一方可根据合同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满足合同主体具有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形式符合要求即可保证分期付款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