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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女硕士遭拒录”案一审宣判:取消原告聘用资格的行为合规

大律师网 2018-02-24    100人已阅读
导读:去年6月,“徐州笔试、面试第一的女硕士纪元因专业不符被拒录”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2月23日下午,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纪元不符合招录条件,徐州人社局对此做出“取消纪元聘用资格”的行为,在实体上并无不当,但口头通知“取消录取”的决定,未告知其陈述、申辩权利的行为,程序违法...
    【硕士遭拒录案宣判】去年6月,“徐州笔试、面试第一的女硕士纪元因专业不符被拒录”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2月23日下午,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纪元不符合招录条件,徐州人社局对此做出“取消纪元聘用资格”的行为,在实体上并无不当,但口头通知“取消录取”的决定,未告知其陈述、申辩权利的行为,程序违法。

    在徐州市人社局行为上,法院认为该局在取消纪元聘用资格前未能告知她的陈述、申辩权利,违反正当程序原则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要求。同时,也存在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监督不及时、对报考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不当之处。

    对此,法庭做出一审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6上半年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取消原告纪元聘用资格行为违法;二、驳回原告纪元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担。”

    庭审结束后,纪元的父亲纪伟接受记者采访,对本次判决的结果,纪父表示“无法接受,一定会上诉”。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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