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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游客在泰国遭同胞绑架 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以什么定罪

大律师网 2018-05-23    100人已阅读
导读:一名39岁的中国女游客在泰国曼谷机场遭绑架,其丈夫缴付200万赎金后,绑匪再开天价赎金要求,丈夫无奈报警求助。在泰国警方的追查下,绑匪将女事主释放,警方称,5名绑匪中4人是中国人。

  综合泰国《民族报》及东网消息,39岁的陈姓女事主(Jincai Chen)在泰国时间5月6日晚上9点半飞抵曼谷素万那普国际机场后,被5人掳走。绑匪其后向女事主的丈夫要求200万元人民币赎金。

  女事主的丈夫是一名持有坦桑尼亚国籍的韩裔,他和亲戚向绑匪数次支付赎金后,绑匪也没有放人,更要求他多付100万元,他于是在5月18日报警求助。

  此后,绑匪怀疑碍于警方调查的压力,于5月19日晚上11时,在曼谷邦纳区(Bang Na)的路边将女事主释放。女事主之后联系了丈夫,并向警方讲述案件经过。

  泰国旅游警察局副局长素拉察在发布会上表示,女事主在本月6日到18日期间,曾被绑匪先后带到多个地方拘禁,包括一所位于曼谷的酒店、一间在芭堤雅的出租屋,以及一间位于沙美岛的屋子,之后被带回曼谷释放,全程都遭人蒙眼。

  素拉察指,绑匪有5人,其中包括3名中国籍男子、一名中国籍女子和一名泰国女子,此外还有多达十多名泰国人涉案,警方正追缉疑犯并就案件申请拘捕令,但4名中国籍嫌犯相信已经逃离泰国。

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如何定罪

中国女游客在泰国遭同胞绑架 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以什么定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我们可知,如果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款是关于绑架罪的处刑规定,规定了两档刑罚。根据第一款的规定,绑架行为有两种具体情形: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也称为掳人勒赎或者“绑票”,即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强行掳走他人,以此向被害人亲友索取钱物的行为;

  (2)“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是指出于其他目的,如出于某种政治性目的,为了逃避追捕或者要求司法机关释放罪犯,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等。应当注意的是,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不属于本条所规定的绑架罪的范围,而应当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对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在这一款中增加规定了一档刑罚,对“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规定将适用范围限定在“情节较轻”的情形内。这里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主动释放被绑架人,并且未造成被绑架人人身伤害、索要勒赎金额较小等具体情形。根据增加的规定,对符合“情节较轻”要件的行为人,可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幅度内量刑,并对其处以罚金。

  第二款是对“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加重情节的规定。

  这里所说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捆绑过紧或者进行虐待等原因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等。“杀害”,是指在掳走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得不到实现或者其他原因,实施故意杀害,非法剥夺被绑架人生命的行为。根据本款的规定,对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款是对“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罚的规定。

  这里所说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是指以向婴幼儿的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索取财物为目的,将被害婴幼儿劫持并扣作人质的行为。“偷盗”,主要是指趁被害婴幼儿亲属或者监护人不备,将该婴幼儿抱走、带走的行为。如潜入他人住宅将婴儿抱走,趁家长不备将正在玩耍的幼儿带走,以及采取利诱、拐骗方法将婴幼儿哄骗走等。婴幼儿的具体年龄界限,刑法未作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2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婴幼儿是指未满六周岁的未成年人。1997年刑法修订以后,对婴幼儿的具体年龄的界限,仍可参考上述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婴幼儿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无论是将其抱走、带走,还是哄骗走,都是偷盗婴幼儿的行为,都应当依照绑架罪的规定处罚。依照本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被偷盗的婴幼儿死亡或者杀害被偷盗的婴幼儿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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