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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何理解刑法第119条的“破坏生产经营罪”要件?

大律师网 2024-04-18    100人已阅读
导读:刑法第119条规定的“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故意破坏他人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设施、设备的行为,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理解这一罪名的关键在于明确其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对象和犯罪意图。

如何理解刑法第119条的“破坏生产经营罪”要件?

1. 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破坏、毁损、阻止、干扰生产经营活动或相关设施设备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破坏生产设备、篡改生产资料、制造生产事故等。

2. 犯罪对象:破坏的对象必须是正在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与之相关的设施、设备。这里的“生产经营”不仅限于工厂生产,也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各种产业的生产活动。

3. 犯罪意图: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生产经营活动的破坏,仍为之。过失行为不构成此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生产经营或者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引起火灾、爆炸、决水、中毒、坍塌、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19条在实际应用中的法律边界在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19条规定了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该罪名旨在保护社会公共安全,特别是与交通运输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在实际应用中,理解和界定本条的法律边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犯罪对象: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交通工具包括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各类用于公众或货物运输的工具;交通设施则指用于保证交通工具正常运行,如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机场跑道、航标、通信信号设备等。判断行为是否触犯本罪,首要条件是看其是否针对这些特定对象实施了破坏行为。

2. 行为方式: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破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炸毁、拆卸、损坏、移动、篡改等,导致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丧失或降低原有功能,威胁到交通运输安全。行为人必须具备故意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的损坏,仍积极追求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 危害后果:根据《刑法》第119条的规定,本罪设置了三个量刑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危害后果:(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处以何种刑罚,需考察其行为实际造成的危害后果,包括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中断等,以及这些后果的严重程度。

4. 特殊情形:《刑法》第119条还规定了“战时从重处罚”的原则,即在战争状态下,对本罪的处罚应更为严厉。这体现了刑法对特殊时期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的重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9条原文如下: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两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119条在实际应用中的法律边界主要体现在犯罪对象、行为方式、危害后果以及特殊情形四个方面。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时,需严格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应处以何种刑罚。同时,应关注行为人主观心态、行为手段、造成的实际危害等因素,确保公正、准确地适用法律。

理解刑法第119条的“破坏生产经营罪”,需要从行为、对象和意图三个层面进行分析。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断行为是否符合这些构成要件,以决定是否构成此罪,并据此量刑。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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