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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最新规定

大律师网 2025-09-08    100人已阅读
导读: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而管辖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纠纷能否得到妥善、高效的解决。2025年,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有一系列明确且细致的规定,为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指引。

2025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这意味着此类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与不动产紧密相连,从施工到最终成果交付,都与不动产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密切相关。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也曾对此类纠纷的管辖作出明确判定。

  然而,并非所有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纠纷都适用上述专属管辖规定。

  若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且该仲裁条款或协议有效,那么纠纷应通过仲裁解决,由约定的仲裁机构管辖。

  依据《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此外,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及到协议管辖,也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当事人即便约定了其他管辖法院,该约定也会因违反专属管辖规定而无效。

2025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最新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如建筑物、构筑物等),因此适用专属管辖规则。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这一条款直接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纳入不动产纠纷范畴,强化了专属管辖的排他性。

  若合同尚未履行(如工程未开工),双方因合同条款产生争议,此时可依据《民事诉讼法》中“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一般规则处理。但需注意:

  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地通常为工程所在地,因此实践中仍可能指向工程所在地法院。

  司法实践倾向:多数法院会结合合同目的、标的物性质等因素,优先适用专属管辖规则。

  若纠纷涉及工程质量鉴定或保修责任,工程所在地法院的管辖优势更为明显(如便于委托本地鉴定机构、现场勘验等),因此仍应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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