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损害赔偿】产品致人员伤亡谁的责任问题
关于产品损害赔偿范围,各国产品责任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不一。缺陷产品可能引起的损害后果,不外乎以下四种情形: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及产品自身损害。
高小姐在超市订购了一套电热水器,由商场负责安装。当晚,高小姐洗澡时,因热水器漏电,不幸死亡。当高的家人向销售者和生产厂家索赔时,二者互相推诿。高的家人到底应当身谁索赔
很显然,这是一起由产品缺陷造成的伤亡事件。所谓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3条对新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即“因产品存在缺陷千百万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因此,高小姐的家人完全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索赔,如果二者互相推诿的话,可以以二者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维权推荐律师: 齐凤霞律师
齐凤霞律师, 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考取得了房地产经济师资格。现为天津知名律师。齐律师在长期的律师职业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办理过各类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案件,担任过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知识全面,文笔历练,办事雷厉风行,具有丰富法律事务及诉讼实践务实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齐律师多年来与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制作了《法律服务热线》等节目,并积极参与电台组织的送法进社区,进行公益性法律宣传活动。
齐律师业务专长:房地产、建筑工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及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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