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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JTS165

大律师网 2017-08-30    人已阅读
导读:现发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5-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第3.1.3条、第3.3.1条、第3.4.2条、第4.2.2条、第7.0.1条、第7.0.4条、第7.0.5条、第7.0.
现发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5-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第3.1.3条、第3.3.1条、第3.4.2条、第4.2.2条、第7.0.1条、第7.0.4条、第7.0.5条、第7.0.6条、第7.0.7条、第7.0.8条、第7.0.9条和第7.0.10条 现发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滚装码头设计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5-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第3.1.3条、第3.3.1条、第3.4.2条、第4.2.2条、第7.0.1条、第7.0.4条、第7.0.5条、第7.0.6条、第7.0.7条、第7.0.8条、第7.0.9条和第7.0.10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 本标准由我部组织中交第四航务工程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我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部(章)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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