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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羁押审查影响刑期计算吗?

大律师网 2024-04-19    人已阅读
导读:羁押审查是否影响刑期计算,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羁押期限可以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但具体是否计入刑期,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羁押审查影响刑期计算吗?

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这部分时间通常会计算在最终的刑期内。羁押审查刑事诉讼的一个阶段,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审查的时间一般会在刑期中扣除,以避免对被告人进行双重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审查的开始时间如何确定?

羁押审查的开始时间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羁押,即刑事拘留逮捕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关押状态,而羁押审查主要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拘留、逮捕决定进行监督的过程。羁押审查的开始时间通常与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时间紧密相关。

在实践中,一旦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刑事拘留或逮捕,应当在24小时内将拘留或逮捕决定书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备案。此时,检察院就会开始对羁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检察院需要在接到备案后的法定时间内(通常是三天内)对羁押的必要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不合法,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纠正或者释放犯罪嫌疑人。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以上规定明确了羁押审查的开始时间和相关程序。

羁押审查通常会影响刑期计算,羁押期间会被折抵为刑期的一部分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具体的计算方式还需要结合案情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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