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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外国人在我国能发数字货币吗?

大律师网 2024-04-20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法律法规,外国人在境内是不能发行数字货币的。这主要是基于对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考虑,以及对法定货币地位的维护。

外国人在我国能发数字货币吗?

中国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较为严格,主要的法律依据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该公告明确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比特币、以太坊等各类虚拟货币。这意味着,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只要在境内,都不能擅自发行数字货币。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禁止伪造和变造。

2. 2017年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规定,代币发行融资是指通过发行代币的方式进行融资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应予以禁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对网络交易和金融服务的规范有所涉及,强调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

遇到市场操纵如何监管?

市场操纵行为被视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其主要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市场操纵通常包括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操纵交易量等行为,其目的是误导市场参与者,获取非法利益。对于此类行为,证监会(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CSRC)作为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会采取严格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处罚、公开谴责等。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该法第77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的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具体包括:(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2. 《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这是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对市场操纵的具体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

3. 《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对包括市场操纵在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程序和标准。

一旦发现市场操纵行为,证监会将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市场禁入、刑事责任追究等。同时,证监会也会加强对证券市场的实时监控,预防和打击市场操纵行为。

通过数字货币诈骗如何判罚?

数字货币诈骗,是指行为人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骗他人进行数字货币交易,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此类犯罪通常涉及刑法中的诈骗罪非法集资罪等罪名,具体判罚需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1. 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数字货币诈骗案件中,如果行为人虚构数字货币投资项目的收益、风险、背景等信息,诱导他人购买或投资,进而骗取财物,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论处。

2. 非法集资罪:如果行为人以发行、销售虚拟货币为幌子,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若存在欺诈发行虚拟货币、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且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这两种情况均属于非法集资犯罪,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3. 洗钱罪: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数字货币诈骗后,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企图逃避司法机关追查,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罪。

4. 其他相关罪名:此外,根据具体情况,数字货币诈骗还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其他罪名。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第一百七十九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对诈骗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进行了规定。

3.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第7号):明确指出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4.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银保监办发〔2018〕89号):提示公众警惕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通过数字货币诈骗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犯罪行为可能涉及诈骗罪、非法集资罪、洗钱罪等,量刑时将考虑犯罪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同时,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与风险提示也为此类犯罪行为的定性提供了政策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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