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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如何界定?

大律师网 2024-08-14    人已阅读
导读: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经济犯罪,主要涉及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罪在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在涉及此类情节情况下需要负起刑事责任。下面大律师法务为你带来更加细致的解答。

非法经营罪如何界定?

  非法经营罪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可能会构成的罪名

  非法经营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客观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

  主观表现为故意,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明知其行为对市场秩序会造成扰乱,情节严重,但仍旧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非法经营罪如何界定?

非法经营罪怎么量刑?

  针对有非法经营行为的,且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经营罪。

  以下行为将涉及构成非法经营罪: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这些行为将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针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非法经营罪如何界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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