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参加犯罪可以免除处罚吗?
人
发表于 2021-01-27 16:51
向TA提问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有什么特点:
(一)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胁从犯本来没有犯罪意图,因为遭受他人的威胁强迫,为了避免本人及其近亲属遭受伤害或不利,不得不实施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乃是受胁迫的结果,其主观上不愿意犯罪,或者说实施犯罪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他的意愿,其参与犯罪具有一定的消极性。
(二)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
胁从犯之所以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仅仅在于他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更重要的是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比较小。
(三)胁从犯两个特征之间的关系
被他人胁迫参加犯罪,这是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共同犯罪中应当起较小作用,这是胁从犯的法律特征。
参考答案:《刑法》第二十八条【胁从犯】
发表于 2021-01-27 16:46
向TA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条规定:“【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谓胁从犯是指行为人不是主动参加犯罪,而是由于其他犯罪人的威胁、恐吓而被迫参加犯罪的。比如其他犯罪人扬言威胁其家人的生命、健康,威胁要散布其隐私、毁坏其名誉等,行为人出于这些恐惧参加了犯罪。由于胁从犯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你所述的情形是可以实现的,当然要由法庭综合判断。欢迎通过微办案法律咨询平台垂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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