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孕期女职工可以辞退吗?
人
发表于 2021-02-20 14:45
向TA提问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孕期不可以辞退劳动者。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发表于 2021-02-20 15:15
向TA提问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发表于 2021-02-20 15:56
向TA提问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孕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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