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暴力需要哪些证据?
人
发表于 2021-02-24 14:49
向TA提问对于家庭暴力,可以搜集例如: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其事实的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发表于 2021-02-24 15:27
向TA提问家庭暴力证据认定标准是:
(一)对当事人陈述要进行认真审查,不能说当事人的陈述就不是证据。
(二)同事邻居的证言作为间接证据,对法官的判断是有价值的。
(三)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品格证据不能排除在认定案件的事实之外。
(四)如果女方说是正当防卫,举证责任应该合理地转移到女方,但这个证据责任不应该适用于整个刑事案件中那么高的证据责任。
发表于 2021-02-24 15:50
向TA提问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认定需要有足够的合法有效证据来支持。主要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家庭暴力证据: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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