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可以去公证吗?
人
发表于 2021-03-01 15:56
向TA提问父亲和儿子是血缘关系,从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父子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但如果涉及到亲属关系产生的抚养或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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