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规定?
人
发表于 2021-03-01 17:25
向TA提问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对他人思想上施加强制,由此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作出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并没有产生错误,受胁迫人在作出符合胁迫人要求的意思表示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只是这种意思表示的作出并非基于受胁迫人的自由意志。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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