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管理人侵害业主权利的话谁有权进行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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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3 16:49
向TA提问一般而言,能够代表全体业主行使诉权的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能否作为诉讼主体,实务上多有争论,一般来说,业主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行使业主大会授予的权利范围内)具有诉讼主体地位,除此之外,业主作为独立个体,也可以对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因此,关于诉权的问题,并不是说业主维权必须通过集体途径(业主大会或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业主个人也可以单独行使诉权,或多个业主共同行使诉权。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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