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人
发表于 2021-03-04 16:46
向TA提问1、主体上有特殊的要求。在人数上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这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在关系上必须是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非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及虽然相邻但不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不是相邻关系的主体。
2、利益受到损害。这种利益是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体现的必要的利益,它既可以是财产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
3、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之间须有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表现为权利行使的一方为权利内容的增加或者延伸,而另一方则表现为其权利行使的权利内容因此而得到相应的限制。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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