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有哪些规定?
人
发表于 2021-03-05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
1分钟提问,最快3分钟解答
拾得遗失物可以留置吗?
埋藏物和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遗失物被人捡到之后应该怎么保管呢?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
遗失物的特征有哪些?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是怎么规定的?
2
唐诗瑜
刘宇明
9
张彬
13
王定刚
1
四川智再律师事务所
刘志国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处理是什么?
拾得人及有关部门妥善保管遗失物义务有哪些?
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有什么规定?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