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人
发表于 2021-03-08 16:51
向TA提问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
1、撤回:是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撤销:是要约人消灭要约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采用通知的方式。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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