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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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8 17:12
向TA提问一是明确拒绝订立本约或以行动表示拒绝订立本约
二是对未决条款恶意磋商。在订立预约时当事人可能会对本约的部分内容进行磋商,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称为已决条款,未进行磋商的部分称为未决条款。对于未决条款,双方应本于订立本约合同的目的诚信进行磋商,若一方恶意对未决条款进行磋商导致本约不能订立的,则构成违约。
三是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若一方对已决条款重启磋商,从而导致无法订立本约的,构成违约,若一方违反已决条款,从而导致本约合同不能按照已决条款订立的,也是同样。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预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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