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8年离婚,我患有糖尿病,当时中心医院诊断是1型,心理压力较大,加之身体腰部和腿部都有不适,以为生命以有限,在离婚前一天争吵后办理离婚。离婚协议是我提写的,基本无共同财产,所有都给了她,孩子跟她,我付每月1500,车给她,一套回迁房,是我父亲的名字,后来又确诊是2型,付孩子抚养费时,她说以后就给1000吧,所以一直是1000来的,她不在家工作,孩子跟她姥姥,我每星期接一次,这次她起诉要求,按协议,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她吗?我能要求要孩子抚养权吗?

山东-菏泽 发表于:2021-03-1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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