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和名称权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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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16 17:42
向TA提问我们使用的姓名从法律角度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在生活中很多人将姓名权与名称权混淆,从法律维权的角度讲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如下:
(一)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名称权的主体有三:1、法人;2、个体工商户;3、个人合伙。
(二)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
(三)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
(四)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
参考答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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