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在2012年失踪,父亲在2015年去世,我们五个子女加继母共六个受益人。我们子女和继母没有抚养关系,继母有三个亲姐姐。父亲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共计38万,我们六个受益人均分,继母的份额预留在单位,现在法院已宣告继母死亡。请问父亲的丧葬费和抚恤金预留出的继母份额,归我们五个子女,还是变成了继母的个人财产由她的三个姐姐来继承。
人
发表于 2021-04-04 16:58
向TA提问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才有继承权。继母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前提下,她姐姐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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