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有个劳资纠纷想要咨询一下 我和一家国企签订了2年的合同(24个月) 工作地点在尼日利亚 合同规定满一年休一个月 工资构成是:国内基本工资+海外津贴;目前为止我已经在尼日利亚工作20个月了 因为和领导有点矛盾 他现在强行安排我回国休假4个月(按道理讲我休假2个月就可以了) 因为回国后,除了休假的2个月,我还剩余的2个月 工资就变成了:国内基本工资,就没有海外津贴了,公司领导的说法是,公司有权利安排我在国内还是国外履行合同,但我签合同的时候,明确表示就是在尼日利亚,现在我该怎么维权呢?
人
发表于 2021-04-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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