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年贷款13万买车 担保公司收取4000押金 说还完钱给退,但是现在还完他们以合同有注明有逾期记录押金不退 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
人
发表于 2021-08-04 10:51
向TA提问一般的来说,比较正规的担保公司对个人不提供信用担保,所以大部分都需要抵押物品。担保公司会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后,按抵押物种类打折。如果抵押物和贷款金额等值,他们才会提供担保。同时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视各地区各贷款主体而不同一般1%-5%,如果担保公司认为风险高可能上调担保费或不提供担保)。正常情况下,他们不收取利息,但是如果发生代偿,个人没有在合同限定期限补足的话,会有罚息。特殊情况下,担保公司也会提供信用担保。如果是信用担保就不需要抵押物,但是有抵押物的话,能贷到的额度要比银行的要高很多。利息也是因不同的担保公司而定,个人的话会高一点,企业会低一点。正规的担保公司的资金都来自银行,利息以当期银行利息为准,担保公司收取一定的担保费。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发表于 2021-08-04 11:33
向TA提问先去车管所办理抵押,银行方面会通知的。大绿本是在银行压着的,因为是银行放的款。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有的还有保证金),在你不还款时,担保公司负责垫款。结清贷款时,保证金可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一条,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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