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20年3月在工地干活受伤,后与公司协调一次性补元,当时拿了5000元做路费,剩下元,在2020年10月31号之前付清,可是到2021年4月份马上5月份了,还没有付剩下的元,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这笔钱
人
发表于 2021-07-30 15:07
向TA提问工伤赔偿纠纷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申请工伤认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只有确定了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3、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后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拒不支付,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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