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我因为得罪单位领导在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我被按自动离职处理我现在想维权可检查院说我已经过了追诉期请问我这官司还能不能打
人
发表于 2021-07-26 16:31
向TA提问正常情况下,员工因自身原因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递了辞职信,严格来讲还应该再工作一个月。但如果没有什么需要单位配合的,那么递完辞职信,可以直接离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发表于 2021-07-26 16:59
向TA提问看你是什么原因自动辞职的,如果是单位违法造成你自动辞职,是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没有,劳动者有任意解除权,但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情况下自动辞职的,没有看你是什么原因自动辞职的,如果是单位违法造成你自动辞职,是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没有,劳动者有任意解除权,但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情况下自动辞职的,没有补偿补偿。像你这种情况,应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没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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