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和已转正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而被辞退,公司是需要N+1赔偿的。这两个不是矛盾的吗?这两个有什么区别?

山东-烟台 发表于:2021-07-3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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