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老两口本来只有唯一1套房子,由于我们不懂房屋交易规则,中介W在我买房过程中,通过作为和不作为的手段,使我们落入陷阱。我们不仅替卖方缴纳所得税4千多元(卖方拥有4套房产),我们自己还被认定为拥有两套房,多缴纳买房费用3千元。不仅如此,我们在卖房过程中,被认定为拥有两套房而多缴纳所得税4300元。据房产专业人士说:像我这种只有1套房想同时更换住房者的正确交易步骤是:先买(定)房,不更名,接下来卖掉老房子,完成更名,然后再去把先前买下的房子更名。我想询问律师:1.W的行为是否应定性为诈骗?2.W涉案金额已超过万元,如果她以诈骗罪被判刑,我能否索回1万多元损失?3.近期我将向法院起诉,民事或刑事诉讼费大约是多少?4.我是否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吉林-吉林 发表于:2021-05-23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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