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两口本来只有唯一1套房子,由于我们不懂房屋交易规则,中介W在我买房过程中,通过作为和不作为的手段,使我们落入陷阱。我们不仅替卖方缴纳所得税4千多元(卖方拥有4套房产),我们自己还被认定为拥有两套房,多缴纳买房费用3千元。不仅如此,我们在卖房过程中,被认定为拥有两套房而多缴纳所得税4300元。据房产专业人士说:像我这种只有1套房想同时更换住房者的正确交易步骤是:先买(定)房,不更名,接下来卖掉老房子,完成更名,然后再去把先前买下的房子更名。我想询问律师:1.W的行为是否应定性为诈骗?2.W涉案金额已超过万元,如果她以诈骗罪被判刑,我能否索回1万多元损失?3.近期我将向法院起诉,民事或刑事诉讼费大约是多少?4.我是否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人
发表于 2021-07-06 16:51
向TA提问房子在房产局备案了还能更名的,需要办理出房产证后,按照房产过户流程办理更名。
已经登记过,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
不过等房产证下来后可以改名。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赠与——赠与的办理手续赠与——赠与需缴纳的税费买卖——买卖的手续和税费。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发表于 2021-07-06 17:30
向TA提问买小产权房不能更名,因为没有房产证。“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发表于 2021-07-06 17:59
向TA提问因为是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所以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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