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医保报销的问题,就是门诊慢性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我在2020年买药的时候没有按比例扣除后付剩余部分,是全额付款大概,然后开了红色可报销的发票,现在走医保报销不了,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人
发表于 2021-06-30 16:33
向TA提问1.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发表于 2021-06-30 17:18
向TA提问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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