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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民营非盈利机构培训学校的合作老师 我们培训的对象都是待业无工作者 在一次培训过程中有一学员带小孩 因没有看管到位 结果意外坠亡 我们所在的上课地点 是社区大楼的其中一房间 小孩坠亡的地点在我们上课教室对面一房间 房子存在安全隐患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21-06-0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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