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前些年按照国策计划生育是独生子女,有一女,妻子是丧偶再婚有一子,但是她儿子从小一直没有跟随我们一起生活,和他亲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请问我这个情况是否享受独生子女条件!
人
发表于 2021-06-10 16:24
向TA提问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2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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