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们村民的苹果园在没有告知村民的情况下被上届村委强行劯伐,有村民去镇政府讨说法,村镇两级政府答应补偿,但十年后的今天依旧没有得到补偿款。 强征地被用去挖沙,然后将沙子卖了,钱不知去向,卖了沙后重新回填,然后又以荒山开发为由对外承包。承包方在土地上种植了杨树。现如今,省政府在烟台修建大型水库,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承包方补偿。村民现在如何维权?多谢!
人
发表于 2021-06-22 15:24
向TA提问不服征地补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政府征用村民集体土地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发表于 2021-06-22 16:01
向TA提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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