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2自然小组村民于5月12日要求垭子山村委会支付早在82年就已经被宜昌交投征收的相关堰塘补偿费,被拒绝。7月7日向白洋镇信访办提交请求,因村委会提供的证据失真,没能得到白洋信访办支持。7月8日我们一行4人到村委会要求查验当年补偿时的原始依据,被无理由拒绝。7月15日向高新区管委会提出信访复查,不予受理。特此请求帮助。
人
发表于 2021-07-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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