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人
发表于 2021-07-02 11:01
向TA提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五十二条
发表于 2021-07-02 11:36
向TA提问若对农村土地确权有异议,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纠纷。发生土地确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和解、可以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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