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讨薪
人
发表于 2021-07-06 14:28
向TA提问恶意讨薪,是指包工头串通部分农民工,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表现形式为:低价承接工程,高价讨要工资。
采用少量人员承接工程,聚集大量农民工讨要工资。
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安全、进度问题,拒绝承担协议责任,与发包方发生矛盾。
利用“工人讨薪”的形式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
项目经理和“包工头”勾结,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名义,或故意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向建设单位讨要工程款。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
发表于 2021-07-06 15:05
向TA提问农民工在遭遇欠薪时可采取的正常维权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种: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人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第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渐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第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经济困难的讨薪者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减少仲裁与诉讼成本。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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