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住房危房改造,原因是2008汶川地震后乡镇上40多家住户的房屋成了危房,镇政府要求大家原拆原造,有个优惠政策是建好后门面每平米交付12元费用,其它费用不用交纳,由于房屋实在危险,所以大家在没有危房补贴的情况下,也就还是行动起来把房建好,十几年了房产证还没办办下来,今年又说办证,但是得必交纳纳什么土地出让金,每户得交纳好几万,这大家都不同意了,这件事情该怎样解决,我是这其中一隹户,请您帮忙解惑一下
人
发表于 2021-07-14 10:38
向TA提问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补助的手续为:
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具体流程为:
1、户主申请。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最后就是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
发表于 2021-07-14 11:06
向TA提问危房改造一般是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政府的农房办,村里的话就是找村委会了。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法律依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同时,不断创新农村危房改造投入机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