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7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定于7月15日过户,在过户时发现买方名下有一套房此套为第二套购房,他原以为这套为第一套,这样算下来多交8000元税金,买方要求把第一套房子过户出去再过这套房,时间要再推两个月,合同上也未写明过房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我做为卖方,可以终止合同吗,如果我终止合同算我违约吗
人
发表于 2021-07-27 14:11
向TA提问网签后的房子没有限定什么时间过户,但是时间久了会失效,失效则要重新办理。房屋是全额付款的话,那么网签后就可以缴税过户。如果是贷款,首先需要等到银行批准贷款后才能过户。其中商业贷款网签以后需要进行面签,面签过后7-12天就可以批贷,批贷后就可以约号过户。
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五条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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