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媳现在重症病房,脑死亡,没有自呼吸,靠机器呼吸,从十七号到现在,还有肺感染。我想放弃。当女方不同意,如果我们放弃,他就要起诉我们,这对于我们需要承担多大法律责任,我问他们借钱又不肯,我们才没有办法的办法放弃。
人
发表于 2021-07-28 14:02
向TA提问算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新生儿出生后拥有独立呼吸能力便享有独立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新生儿放弃应当的治疗可能涉嫌遗弃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女方家属也要出钱的 不然双方将了负的刑事责任是相同的 毕竟你儿媳妇也是你亲家的女儿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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