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原告户口所在地在北京,目前在云南外派工作。被告所在地在吉林,目前在山东工作,具体地址不清楚,2人借贷关系在北京上海大连三个城市产生,原告在北京提交起诉,法院已受理。被告和北京法院说管辖地有问题,法官今日问我对被告提出的问题有何看法?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能否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
人
发表于 2021-07-29 18:21
向TA提问民间借贷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是《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你的起诉地没问题。关键是你借款发生在3个城市,有可能要分成3个案件起诉。需要的话联系本律师
您好!您的户籍所在地是北京,在北京法院起诉没有问题。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